徐志伟律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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浙江-温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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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是否合法

    2018.08.132599人收听

    签订试用期合同应视为试用期不成立。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九条规定:“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;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,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;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,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。

    00:50
  • 没约定服务期员工接受培训后跳槽是否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培训费

    2018.07.262377人收听

   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: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,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,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,约定服务期。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,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。

    02:13
  • 劳动合同没到期可以退休吗

    2018.07.262094人收听

    《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、退职的暂行办法》第一条规定,全民所有制企业、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、群众团体的工人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应退休:(一)男年满60周岁,女年满50周岁,连续工龄满10年的。符合劳动合同终止情形的,用人单位应当允许职工退休。

    01:49
  • 用人单位试用期未签劳动合同是否应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

    2018.07.263695人收听

    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十条规定,建立劳动关系,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已建立劳动关系,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,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。试用期内未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做法是违法的,相关规定其可以依法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。

    01:3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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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志伟律师,北京盈科(温州)律师事务所合伙人,现为鹿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员,自2016年执业以来,担任多家企业... 查看详细 >>
  • 执业地区:浙江-温州
  • 执业单位:北京盈科(温州)律师事务所
  • 执业证号:1330320********18
  • 擅长领域:合同纠纷、人身损害、债权债务、刑事辩护、婚姻家庭
  • 入驻华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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